品質專欄 — ISO 9001條文說明之第七章 產品實現Part I
【請點我參閱 第七章 產品實現 Part II】【請點我參閱 第七章 產品實現 Part III】【請點我參閱 第七章 產品實現 Part IV】
第七章分為三部份說明:
- Part I 說明『IBP』的流程;
- Part II 說明『EVT 及 DVT』的流程;
- Part III & IV 說明『MP及OP』的流程;
至於EOL流程,因ISO 9001未明確說明,但可於「7.1產品實現的規劃」定義EOL;或參考「TL 9000 7.1.C.3 生命終止的規劃」條文要求的EOL相關細節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以下為第七章 Part I之內容,提供讀者參考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7.1 產品實現的規劃
- 組織應規劃與展開針對產品實現所需要的各項過程,產品實現過程的規劃必須與品質管理系統其他過程的要求相一致。
- 在規劃產品實現過程時,組織必須適當地決定下列要項:
- 品質目標及產品的要求。
- 針對產品所需過程、文件及資源的提供。
- 針對產品必要的驗證、確認、監控、量測、檢驗與測試的活動及產品的允收標準。
- 必要的記錄以證明產品實現過程與最終產品符合要求(見4.2.4)。
- 此項規劃產出的結果,其格式應適合其組織的作業方法。
理解
- 以新產品開發流程概念 (NPI:IBP→EVT→DVT→MP→OP→EOL) 規劃產品實現。
- IBP階段產出Initial Product Specification 與客戶確認產品要求及品質目標。
- NPI 過程內外相關文件及研發製造資源提供。
- EVT→DVT→MP過程規範「製造、驗證、確認、監控、量測、檢驗與測試」並制定允收標準。
- 進入MP前必須確認產出符合客戶同意的Initial Production Specification,或修正後的初始規格書。並且依照保存年限紀錄相關資訊。
7.2 客戶相關的過程
7.2.1 產品相關要求的決定
- 組織應決定:
- 客戶已指明的要求,包括對交貨與售後的要求。
- 非客戶所明確指定,但對於已知特定或使用所必須的要求
- 適用於產品的法令和法規要求。
- 組織考量所需要的任何額外要求。
理解
- 滿足客戶指定及非指定但必須的要求,其包含產品規格及交貨、售後技術服務、RMA等
- 產品依據客戶要求或者銷售地等資訊,符合當地法規要求,例如電磁相容、安規、綠色環保…等。
- 組織有義務及權利告知額外的要求,例如NRE(Non-Recurring Engineering Expense) 一次性費用,例如開模、樣品、治具等費用。特別注意產品呆料的責任區分。
7.2.2 產品相關要求的審查
- 組織應審查流相關的需求。此項審查應該在向客戶承諾提供產品之前完成(即:提出標準、接受合約或訂單、接受合約或訂單的變更),並且確保
- 產品的要求已被定義。
- 合約或其它要求與先前表達有所不同處已被解決。
- 組織有能力滿足各項已定義之要求。
- 審查結果及後續措施的紀錄必須加以維持(見4.2.4)。
- 當客戶提供非文件化的需求敘述時,組織在接受客戶需求前應加以確認。
- 當產品需求被改變時,組織應確保相關文件被修正,及相關人員都知道改變後的需求。
理解/範例:
合約審查的內容
7.2.3 客戶溝通
- 組織應決定及實施有效的安排,以進行與客戶有關下列的溝通:
- 產品資訊。
- 詢價、合約或訂單的處理及修改
- 客戶回饋,包括客戶的抱怨。
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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